各县、区爱卫会:
为认真贯彻新时党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,将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推向农村,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,根据省爱卫会要求,市爱卫会决定在我市农村开展创建卫生村、卫生户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、加强领导:在农村开展创建卫生村、卫生户活动是贯彻党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的具体行动,是将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推向农村的需要,是我国“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”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通过在农村开展的卫生创建活动,可以动员、引导农村居民向不良卫生习惯作斗争,克服各种卫生陋习和不良行为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进一步推进农村改水、改厕、改造居住环境活动的展开,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,加速农村奔向富裕道路的进程。
二、精心组织、务求实效:开展创建卫生村、卫生户活动旨在通过扎实的创建活动,使农村居民在亲身参与创建活动的过程中,在认识上有提高、行为上有改进、面貌上有变化、收获上有实惠。决不搞形式上的花架子,数量上的凑数子。各级爱卫会应当广泛宣传发动,精心组织协调,严格检查指导,务求取得实效。
三、坚持标准、加强引导:各县、区要在加强指导,严格标准的基础上,选择条件好,积极性高的村、户,于每年8月份前将当年评选的卫生村报市爱卫办。市爱卫办在会同县、区爱卫办在现场调研指导后,于当年的11月份开展验收,合格的由市爱卫会命名并报省爱卫会备案。卫生户的评选由各县、区爱卫会检查评比并命名表彰,报市爱卫会备案。
二〇〇四年六月三日 |